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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逼賣淫跳樓”案明日開庭,受害者將要求50余萬賠償
澎湃新聞記者 廖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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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少女被逼賣淫跳樓”案將于11月19日9時許在昭陽區(qū)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該案受害女孩代理律師吳昆11月18日告訴澎湃新聞(www.school126.cn),目前提出的民事賠償金額包括醫(yī)藥費、伙食費、護理費、精神撫慰金、傷殘等級賠償金在內(nèi),共計50多萬元。
吳昆進一步解釋稱,在刑事案件中,沒有傷殘等級賠償金。按照相關(guān)規(guī)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需承擔(dān)刑事責(zé)任,法院則支持直接經(jīng)濟損失,不支持間接經(jīng)濟損失,但受害方還是提出了19萬元的傷殘等級賠償金。
同日,受害女孩父親耿先生稱,今日律師告知,女兒右手傷情鑒定為9級殘疾。此前,女兒小耿在醫(yī)院經(jīng)歷5個多月的治療,加上當(dāng)?shù)卣ㄎo的5萬元,一共花費了10幾萬元,目前仍欠醫(yī)院5萬元。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分局今年3月29日通報稱,一名15歲少女被人持刀和皮帶脅迫賣淫,其不愿順從,后從五樓跳下受傷。包括兩名未成年人在內(nèi)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11月17日,受害女孩父親耿先生稱,經(jīng)過五個多月的治療,女兒小耿已經(jīng)出院。“右手殘疾了。”耿先生說,目前小耿在當(dāng)?shù)匾凰鶎W(xué)校繼續(xù)上學(xué)。
責(zé)任編輯:崔烜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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