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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編發(fā)“成都斷子絕孫”等煽動性不實信息,被公安機關擋獲
2016年12月10日,網民李某(男,27歲)在微博編造煽動性不實信息,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擋獲。
經初步調查,12月10日13時許,李某在網上下載一張人群聚集的圖片,并編發(fā)有“抵制”和“成都斷子絕孫”等文字的煽動性不實信息,通過自己的微博在網上發(fā)布。李某的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李某通過微博編造煽動性不實信息的行為,擾亂了社會秩序。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成都市公安局提醒,請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同時,造謠、傳謠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將被依法查處。

12月10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傳播“市民紛紛聚集到成都天府廣場”信息,并附有一張俯瞰天府廣場人群攢動的圖片,說得繪聲繪色,一時間引發(fā)大量網友轉發(fā)。當日16時,新浪微博辟謠,此圖片系2012年網絡老照片,令網友大跌眼鏡。
“謠言”何以在網路上不脛而走?原因有很多,信息不對稱、不加核實是一方面,另一原因則得歸咎于網絡推手與網黑惡意引導、擴散。
網絡空間是現(xiàn)實生活的外延,是公共生活空間的合法領土。網絡詞匯、表情包生動表達網民喜怒哀樂,若言語乖張、浮夸脫離了法律的韁繩,就會遠離真相、誤導公眾。針對此事,新浪微博給出的處罰是,賬號予以扣除信用積分10分,禁言15天,禁被關注15天的處罰。
法律對謠言也劃出了紅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對誹謗、造謠行為厘定入罪標準,“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shù)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fā)次數(shù)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據(jù)@平安成都官方微博11日晚發(fā)布消息:12月10日13時許,李某(男,27歲)在網上下載一張人群聚集的圖片,不加核實,通過微博發(fā)布煽動性的不實圖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后被成都警方依法擋獲。經審查,李某對其在網上發(fā)布不實信息,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進一步調查中。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近年來,“立二拆四”、“秦火火”等因造謠滋事,惡意營銷鋃鐺入獄,前不久“羅爾事件”當事人站出來道歉,網友拍手叫好。
真相不會掩埋,法律不會缺席。智者,止謠澄謠,庸者,見風使舵。網絡空間需要良言善語,更要與法比肩同行。(原標題為《編發(fā)“成都斷子絕孫”煽動性不實信息 嫌疑人被警方擋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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