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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晴隆通報:一男子戀愛遭拒,凌晨醉酒鬧事被拘留8日
晴隆縣政府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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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貴州晴隆縣公安局馬場派出所及時查處1起尋釁滋事案,行政拘留1人。
6月22日凌晨2時31分,馬場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居住在馬場街上王某梅報稱,有一個叫韋某錄的男子,在我這里鬧事,請派出所處理。
接報后,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xiàn)場,到達現(xiàn)場后,見韋某錄已醉酒,且還在一邊喝酒,一邊使勁推搖王某梅租住房的鐵門,民警當即依法將韋某錄帶回派出所約束至酒醒,并連夜開展調(diào)查工作。
經(jīng)詢問,違法嫌疑人韋某錄(男,現(xiàn)年33歲,普安高棉鄉(xiāng)人)對涉嫌尋釁滋事一案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jù)其交代,前幾天,從一個朋友處得到王某梅的電話號碼,6月21日23時許,韋某錄來到馬場鄉(xiāng)馬場街上王某梅租住房,想與王某梅談戀愛,遭到拒接,韋某錄便強行進入王某梅房間,被王某梅推出門外,韋某錄就在門外大鬧不止,鄰居勸解,韋某錄不聽勸阻,王某梅便向派出所報警,處警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對韋某錄進行了批評教育,韋某錄當場表示不在吵鬧,便回去了,韋某錄走到馬場街上一小賣鋪買酒喝,醉酒后,于次日凌晨2點來鐘,韋某錄便提著一瓶白酒,偏偏倒倒返回王某梅租住房門口,見鐵門關(guān)閉,韋某錄一手提著酒瓶,一手使勁推搖王某梅租住房鐵門,嚴重影響了周圍群眾正常休息。
目前,嫌疑人韋某錄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原標題:《一男子戀愛遭拒 醉酒鬧事被拘留8日》)
責任編輯:李壽康
校對:欒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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