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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將向在大陸工作學習的港澳臺藝術工作者開放資助
微信公號“國家藝術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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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內地(大陸)與港澳臺文化交流合作,經文化和旅游部批準,國家藝術基金將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的港澳臺藝術工作者開放申報青年藝術創(chuàng)作人才資助項目,并鼓勵內地(大陸)藝術單位、機構與港澳臺藝術機構合作開展藝術創(chuàng)作和藝術活動。
藝術基金將向受聘于內地(大陸)藝術單位、機構,和受聘或就讀于高等院校等,聘期或學籍滿一年以上,并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港澳臺藝術工作者,開放申報青年藝術創(chuàng)作人才資助項目。資助范圍包括戲劇、曲藝編劇創(chuàng)作人才,音樂作曲創(chuàng)作人才,舞蹈、舞劇編導人才,舞臺藝術表演人才,美術、書法、攝影創(chuàng)作人才和工藝美術創(chuàng)作人才等。
同時,藝術基金也將鼓勵內地(大陸)藝術單位、機構與港澳臺藝術機構合作申報舞臺藝術創(chuàng)作、傳播交流推廣和藝術人才培養(yǎng)資助項目。對內地(大陸)藝術單位、機構申報赴港澳臺開展演出展覽活動的項目將給予重點關注。
(原標題為《 國家藝術基金將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的港澳臺藝術工作者開放項目申報》)
責任編輯:鐘煜豪
校對: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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