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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一企業(yè)要求應聘者登記是否離異或單親,律師:涉侵犯隱私

應聘時填登記表,不但要填寫婚姻情況,還要填寫家庭情況是否離異或單親,沈陽一廣告公司被指涉嫌侵犯隱私。
3月7日,于女士向澎湃新聞(www.school126.cn)提供的一份《聚成廣告有限公司應聘人員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顯示,應聘者除需填寫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婚姻狀況、身高體重、身份證號、現(xiàn)住址、家庭成員、工作經歷等詳細基本信息外,還需勾選“家庭情況”,該欄有離異或單親兩個選項?!凹彝デ闆r”后一欄備注:企業(yè)本著對社會貢獻一份愛心,對于單親、殘疾、貧困家庭有特殊照顧。
澎湃新聞注意到,《登記表》標題下注明“請認真完整填寫本簡歷,不允許涂改,對于不完整簡歷本企業(yè)不予錄用”?!凹彝コ蓡T”一欄中,標注至少填寫兩人?!兜怯洷怼愤€有一欄注明“本人承諾以上情況屬實,如有隱瞞或虛報,愿意接受無償立即解雇處分”,并需應聘者簽字。
當事人于女士告訴澎湃新聞,聚成廣告有限公司工商登記名稱為聚成(沈陽)傳媒有限公司。3月7日,她在前往該公司面試時,沒有填寫《登記表》中的家庭成員信息,被告知必須填寫。她質疑家庭成員信息和工作沒有關系,“我問為什么一定要填,但沒人理我?!庇谂刻顚懜改感畔⒑螅M行了面試,于女士認為,“我不是單親,但覺得很過分。”
對此,3月8日,聚成(沈陽)傳媒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澎湃新聞稱,企業(yè)以人為本,對于單親、殘疾、貧困家庭有特殊照顧,這是公司的文化。了解家庭成員信息,也是為了更好地照顧員工。
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顯示,聚成(沈陽)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冊資本1000萬元,經營范圍涉及文化藝術交流活動;設計、制作、發(fā)布、代理國內外各類廣告。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盡管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在建立勞動關系的過程中勞動者有如實告知的義務,但上述如實告知義務應限于與勞動合同履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該告知的內容包括自己的知識技能、學歷、工作經歷等。至于婚戀、生育狀況、是否單親,這些都屬個人隱私,并不屬于勞動者必須告知的內容,除非該崗位性質特殊,對未婚育女性有特別影響。2019年2月1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yè)的通知》也明確規(guī)定,招聘信息不得詢問女性婚育情況。
付建指出,因為工作單位要求填寫家庭成員信息多是為存檔或緊急情況下聯(lián)系使用,并沒有通過公布、宣告等途徑為大眾所知曉,因此不算侵犯隱私。若公司擅自向其他單位、個人泄露員工及其家庭隱私信息,則涉嫌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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