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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酒吧“百萬月薪招聘”,大餅畫得太離譜
近日有網(wǎng)友在社交平臺發(fā)帖稱,重慶市觀音橋商圈北城天街一酒吧招聘大堂經理、服務員等多個崗位,大堂經理100萬/月、咖啡甜品師70萬/月、服務員50萬/月、調酒師80萬/月、大提琴手80萬/月、鋼琴手80萬/月、網(wǎng)絡運營100萬/月、西式簡餐廚師80萬/月,此事引起網(wǎng)友質疑。

酒吧的“百萬月薪招聘”廣告,在月薪處已經被貼上了白紙。
記者致電該酒吧負責人,對方稱啟事上的薪資屬實,但是又稱:這些崗位帶有銷售性質,“我們做沙龍給會員充卡,如果你銷售夠厲害,賣一百萬可以提成80%”。既然這樣又為什么不在招聘啟事中說明呢?
原來,動輒百萬月薪的“高薪招聘啟事”,卻隱瞞真實的薪酬規(guī)則,其實是一種誤導宣傳。招聘啟事只標著高額月薪,卻只字不提關鍵的銷售提成屬性,就容易讓應聘者誤認為做該崗位工作是能拿高薪的。而實際上按照酒吧內部掌握的“提成80%”規(guī)則,服務員要拿到50萬元薪,需賣出62.5萬儲值卡,大堂經理要得到100萬元月薪要賣出125萬元儲值卡。
這種業(yè)績對一家酒吧的普通從業(yè)者能達到嗎?而且,還得忍不住吐槽一句,消費者80%的充值都給了提成,剩下20%的錢才歸酒吧,還能提供什么好的服務嗎?這“大餅”畫得太離譜了!
這種“百萬月薪招聘”,它不只是一個借噱頭營銷,而且具有欺騙性。為什么不把話說明白、講清楚?其背后可能藏著用工貓膩,更潛伏著不合理高價消費等隱患。
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招聘啟事被定性為“要約邀請”,應該如實講明真實的應聘條件、工作崗位內容、薪酬標準等。從常理上看,既然招聘開出的薪資價格屬于提成類所得,就應說明崗位底薪是多少等“條件”。如今,這家酒吧卻不寫崗位底薪數(shù),屆時應聘人員完不成業(yè)績就可能分文拿不到;店家在結算時也可以各種理由克扣員工薪資。類似這樣的以高薪招聘后工資被克扣打折、甚至拿不到工資的亂象,時有所聞。
“高薪招聘啟事”忽視了對勞動者權利保護,甚至隱藏經營者不合理、不合法的“話語權”。此事引發(fā)關注后,有關部門責成酒吧將招聘啟事上的薪資數(shù)貼上白紙覆蓋。這說明其已觸碰監(jiān)管紅線。如此離譜的招聘啟事,誤導求職者的職業(yè)選擇,漠視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同時也擾亂招聘市場秩序,也是對其他合規(guī)經營者正常招聘用人的干擾,理應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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