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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網紅實控公司逃稅逾千萬,咋還能高頻直播
據(jù)潮新聞報道,近日,某短視頻平臺主播“周周珍可愛625”(實名周珍)名下控股企業(yè)涉嫌逃稅,已被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查處,涉及金額逾1600萬元。但這位主播目前仍在直播,還在為“雙十二”促銷活動做準備。
在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的官網上,可查到對廣東嘉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事由是市場違法行為,內容是“處少繳稅款1659.13萬元百分之五十的罰款,罰款金額為829.56萬元”。而據(jù)天眼查信息,周珍任該公司董事,持股99%,為公司實控人。
此前,稅務稽查部門查明這家公司在賬簿上不列、少列收入,而收入少了,必然意味著繳稅也會縮水,這是不折不扣的逃稅行為,也是時下不少網絡主播慣用的伎倆。
結合網絡主播直播帶貨具有高頻次的特點,這筆高達1600多萬的逃稅金額,應該是屬于多頻次的收入,作為經營主體,企業(yè)理應知曉。不列或少列收入,直接關涉報稅,也就是說,周珍實控的這家公司,其逃稅行為絕非一時起意,而是有著主觀故意性。
根據(jù)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納稅人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可見,稅務機關對這家企業(yè)處以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實際上已經是偷稅罰款的最低標準。然而遺憾的是,盡管處罰決定今年9月15日就已做出,似乎并沒有對周珍的直播產生影響,擁有5000萬粉絲的她仍活躍在平臺上。
這也不禁讓人對平臺的管理產生疑惑:逃稅逾千萬,咋還能高頻次直播?
根據(jù)《網絡主播行為規(guī)范》,網絡表演、網絡視聽平臺和經紀機構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義務,落實主體責任。對違法失德藝人不得提供公開進行文藝表演、發(fā)聲出鏡機會,防止轉移陣地復出;對問題性質嚴重、多次出現(xiàn)問題且屢教不改的網絡主播,應當封禁賬號等。
而從全國范圍看,近年來,有關部門一直在重點整治明星網紅偷逃稅行為。12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在新聞發(fā)布會上介紹,今年1月至11月,全國稅務部門共查處包括明星網紅在內的“雙高”人員1818名,查補稅款15.23億元。
在這樣的背景下,平臺卻對周珍的偷逃稅行為無動于衷,并沒有在稅務機關處罰后迅速跟進、對有著違法行為的涉事公司及實控人周珍采取相應的處罰,令人不解。
畢竟,一個擁有5000多萬粉絲的網紅主播,社會影響力很大,本身也是公眾觀察法律與制度執(zhí)行的風向標。如果像這樣的情形都能獲得平臺寬宥,又將如何徹底整治明星網紅在內的“雙高”人員偷逃稅行為?
偷逃稅行為不僅觸碰法律紅線,也妨礙社會公平。像“周周珍可愛625”這樣的網紅主播,已經享受到流量時代的紅利,更該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一邊是違法被罰,一邊卻依然可以高頻次直播,不合情、不合理,恐怕難以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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