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韓最高法院判定日本制鐵向二戰(zhàn)被強征韓國勞工賠償1億韓元
張昀/央視新聞
聽全文
字號

韓國大法院(資料圖)
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11日就二戰(zhàn)時期被日本企業(yè)強征韓國勞工遺屬針對日本制鐵提起的索賠訴訟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二審判決,判定原告勝訴,日本制鐵向原告賠償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48萬元)。這是自韓國大法院2018年10月首次認定日本企業(yè)對強征勞工受害者承擔賠償責任后,在此后提起的訴訟中作出的首個判決。
已故被強征勞工受害者鄭某的4名子女2019年4月向日本制鐵(舊稱新日本制鐵)提起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以鄭某曾于1940年至1942年被日本制鐵強征到日本巖手縣的制鐵所勞役,并遭受了巨大損害為由,要求日本制鐵賠償2億多韓元。2021年9月,一審法院以遺屬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已過期為由,判決原告敗訴;2022年8月,二審法院推翻一審判決,判定原告部分勝訴,要求日本制鐵向原告賠償1億韓元。
韓國大法院于2012年對被強征勞工受害者針對日本制鐵提起的索賠案作出判決,首次承認原告被強征勞工的索賠權,并將案件發(fā)回二審法院重審。2018年10月,韓國大法院就該案做出終審判決,判處原告勝訴,并認定被告日本制鐵對原告的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王卉
圖片編輯:沈軻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zhuǎn)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
反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