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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今日上午將公開宣判顧雛軍再審案
顧雛軍再審案即將宣判。
據最高人民法院消息,4月10日上午9:30,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將公開宣判顧雛軍等人再審一案。原審被告人為顧雛軍等人,合議庭成員為五人,裴顯鼎、張勇健、羅智勇、司明燈、劉艾濤。
4月9日晚間,曾經的前格林柯爾集團創(chuàng)始人、原科龍電器董事局主席顧雛軍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我始終認為我是無罪的,我相信明天會有一個好結果?!彼鞔_表示,其中涉及的偽證罪、賠償等問題,要等結果出來再去思考,但如果被判有罪,他會“上訴”。(編注:有律師告訴記者,“顧雛軍再審案在高院屬于一審終局制,判決應該就是最終結果。)
現年60歲的顧雛軍,早年靠發(fā)明格林柯爾制冷劑,后下海經商,通過多次收購,建立格林柯爾系集團,旗下控有科龍電器等五家上市公司。2004年8月,“郎顧之爭”爆發(fā)。學者郎咸平對顧雛軍的并購行為提出質疑,稱顧雛軍大量挪用科龍電器的現金流完成各項收購,涉嫌違規(guī)。
2005年5月,顧雛軍被立案偵查。2008年1月,廣東佛山市中院對格林柯爾系掌門人顧雛軍案一審作為判決,顧雛軍因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guī)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處罰款680萬元。
2012年9月6日,提前刑滿釋放的顧雛軍開始向最高法提出申訴。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宣布直接提審兩起重大涉產權案件,分別涉及張文中和顧雛軍。此前,最高法再審已經改判張文中無罪。
2018年6月13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公開開庭審理顧雛軍等虛報注冊資本,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當天的庭審時間長達15個小時。
彼時,顧雛軍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我申訴了5年一直沒有結果,直到2017年12月出現反轉,這已經不是我個人力量所能達到的效果。”
中央政法委旗下微信公號“長安劍”當時曾這么評價顧雛軍案再審:再審顧雛軍,并不是以法為名走個流程,為給顧雛軍“摘帽”而“摘帽”,刻意樹立一個保護產權的“里程碑”,而是在現行的法律框架內,用證據還原事實,給顧雛軍,給他代表的企業(yè)家,給關注這起案件的所有人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號當時也發(fā)文稱,這次庭審,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被告人的意見,充分展示了各方證據,是對審判中心主義的生動實踐。無論此案最終如何判決,該庭審模式都做到了看得見的公平正義,是滿足公眾知情權,提升司法公信的標桿。
2019年4月9日,最高法宣判顧雛軍等人再審一案前夜,顧雛軍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現在讓我談財產、賠償或者以后的規(guī)劃,我現在也沒心情跟你說。過去的、未來的,所有一切,都是基于案件能夠平反,等案件有了結果,我會好好和你聊聊?!?/p>
顧雛軍案回顧:
2004年8月,“郎顧之爭”爆發(fā)。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咸平對顧雛軍的并購行為提出質疑,稱顧雛軍大量挪用科龍電器的現金流完成各項收購,“郎顧之爭”由此展開。
2005年4月4日,湖北、江蘇、安徽、廣東四省證監(jiān)局聯合調查格林柯爾系的ST襄軸、亞星客車、美菱電器、科龍電器四家上市公司,由證監(jiān)會稽查部門主導的20多人工作組正式進駐科龍調查有關格林柯爾涉嫌挪用科龍電器資金事件。
2005年5月,顧雛軍被立案偵查。當年7月底,顧雛軍在北京首都機場被警方帶走,隨后包括顧雛軍在內的9名科龍及格林柯爾高管因涉嫌虛假出資、虛假財務報表、挪用資產和職務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
2006年8月16日,顧雛軍被提起公訴。
2006年11月7日,顧雛軍案開庭審理。
2006年12月12日,顧雛軍案再次開庭。
2008年1月30日,廣東佛山市中院對格林柯爾系掌門人顧雛軍案一審作為判決,顧雛軍因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guī)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處罰款680萬元。
2009年4月10日,廣東省高院對科龍電器原董事長顧雛軍案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2年9月6日,提前刑滿釋放的顧雛軍開始向最高法提出申訴。
2012年9月14日,顧雛軍在北京舉辦新聞發(fā)布會,向在場媒體發(fā)放了長達27頁的舉報信,并附上自己撰寫的新聞稿。還有存儲了多份判決書、辯護意見等文件的光盤。
2015年8月17日,顧雛軍在北京梅地亞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起訴海信科龍、海信集團,要求后者賠償其個人及格林柯爾系巨額經濟損失,合計489.61億元人民幣。
2015年12月,顧雛軍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訴訟,起訴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其公開科龍案文件。顧雛軍此前向證監(jiān)會申請公開科龍案立案調查相關文件,以及作為案件關鍵證據的銀行保函,被證監(jiān)會拒絕。
2017年12月26日,北京中院判決,中國證監(jiān)會必須向顧雛軍公布科龍案主席辦公會內容。
2018年1月12日,證監(jiān)會提出上訴。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宣布直接提審兩起重大涉產權案件,分別為張文中案和顧雛軍案。
2018年6月13日 最高法開庭再審顧雛軍案,檢辯雙方在法庭上針對顧雛軍等人所涉的虛報注冊資本,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罪展開激烈交鋒,在最后陳詞階段辯方認為三個罪名應無罪,檢方則表示,兩個罪名應無罪;一個罪名其中一個事項應無罪;另外一個事項有罪,“定性準確,量刑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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